一名90岁老母亲,被大女儿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住了快一年,晚上吃喝拉撒睡全都在公共区域。老人夜里频繁怪叫,还在楼道便溺,异味刺鼻,邻居长期深受困扰,焦虑失眠,多次拨打12345、找居委和警方反映。
据邻居透露,大女儿依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背后还牵扯房产贷款纠纷。居委多次做思想工作,但因为没有执法权,调解一直没有实质进展,监护照护难题至今悬而未决。
属地介绍,今年1月,关注到老人的生活情况后,属地一方面做好楼道清洁工作,并派安保人员定期巡查,确保老人安全。同步,属地也联合社区民警,联系老人的其他两位女儿,双方均表示愿意照护母亲,但一说到当面协商,两姐妹都表示不愿来小区与大姐当面接触。对于大女儿能否继续照料母亲,邻居质疑纷纷。邻居告诉记者,去年,因堆物问题大女儿曾与其母亲发生争执。当时经司法鉴定,大女儿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记者了解到,“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它指的是行为人因年龄、精神状况或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在实施危害行为时,虽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人有所减弱的一种中间状态。
属地回应,经社区民警查询后了解到:大女儿的这份“刑事鉴定”确有其事,上面写的是,患有未特定的精神障碍,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不过,大女儿和老人均非社区在册精神病患者,实际精神情况不明。
法律界人士解析,目前史女士的做法尙不构成遗弃罪但却存在照护失格情况。因此,当务之急应尽快对老人进行具有法律效应的精神鉴定。如果结果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指定监护人让老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