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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市 鄞 州 区 人 民 法 院 公告 (2026)浙 0212 民初 6684 号 山东航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焱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航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宁波焱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 2026)浙 0212 民初6684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6)浙 0212 民初 6684 号上诉状副本、提交上诉答辩状告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满 30 日视为送达。提交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2026 年 10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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