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6/08/09 16:52:00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8/09 17:28:03 来自 浙江宁波
|
支持楼主较真,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6/08/09 16:52:32 来自 浙江宁波
|
哪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个都没有的,老板没在,弄个经理,洋洋些些不晓得,脚翘翘,问他事情和政策不知道的,乱讲的。没有一个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都不懂的,自从建立社区后,所有社区负责人都很负责,只有陈X平特别不负责任不作为,有事就推给物业,上梁不正下梁歪,下面的社工也越来越差,居民的事都是能拖就拖。陈X平事情事情不做,政策政策不知道,好做事情不做,做不来的事情一定要做,这种人根本没有做负责人应有的情商和智商?人家都会好好与业主沟通,她最好每天脚翘翘,事情不要做,还要和业主造业!
佰X物业人没得,所有事情都要外包,这次割草佰X物业有没有使用维修基金,有没有公示过,有没有群里发过?这样的物业谁都可以叫,干嘛让你周福X叫,你一个人有渠道,人家没渠道?街道和陈X平完全不对,怎么可以让这种物业来?人家都越换越好,柳西新村是越换越差,而且价格还涨上去。 佰X物业,工作人员没得,洋洋些些事情不做要外包,有这样的小区吗?这物业请的都是暗X操作的,电话打打谁知道其中有什么鬼,据大部分业主反应都不要物业的。 |
发表于 2026/08/09 16:53:27 来自 浙江宁波
|
根据上位法:《民法典》第274条:楼道照明属于业主共有,日常运行维护费(含电费)是物业费的法定组成部分。
以及下位法:《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甬价费〔2017〕56号)第二十条明确:楼道灯属于“公共普通能耗”,公共普通能耗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统一列支,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摊. 上位法和下位法都认定楼道灯电费是物业费的组成部分,柳西新村佰X物业在物业费外额外收取20元楼道灯电费是重复收费,有悖公平原则,应予以取缔。 柳西业主诉求: 一、要求撤销以周X民为首的业委会出卖业主利益与佰X物业签订的违法物业合同。 二、要求佰X物业立刻停止收取楼道灯电费20元这项违规费用。 三、请区物业办、区综合执法局、南门街道组成联合工作组上门核查,责令物业公示小区公共能耗收支账目,规范收费,杜绝乱收费。 四、要求区物业办和街道主管领导对无小区管理经验的佰X物业加强督导和巡视,严肃处理佰众物业不作为和侵占业主利益(包括并不限于违法收费和套取物业维修基金) 五、要求南门街道启动佰X物业退出柳西新村的必要程序,并恢复2020年旧改前的模式来管理小区 六、要求南门街道就地解散以周X民为首的出卖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柳锦陈X平5选5弄出的业委会),或重新按正规程序选举 |
发表于 2026/08/09 16:54:0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8/09 16:55:04 来自 浙江宁波
|
(转发民声一点通)网上投诉满天飞,柳西新村佰X物业草不割发了3次也不止,业委会周福民从他去年底上任以来就没有割过草,还长期拖延不理业主,请来佰X物业几个老板装样子群里摆拍,还要说准备割草了!
事情不做先摆拍,事情不做叫物业来几个人过来拍照相好过门了!那么多投诉帖子,做不做还要这样发图片。 柳西新村的各种乱象就是缘于社区负责人陈XX找各种理由(如缓交物业费不能报,没文化的不能报,不住小区不能报,离婚的不能报,年纪大的也不能报等等各种理由)不让热心业主参选业委会,然后向街道反应说没有人愿意报名,然后指定5个人让业主选择她指定的5个人(5选5)当业委会,所以选出的周福民为首业委会都是听她的,根本不为业主办事。 |
发表于 2026/08/10 11:08:00 来自 广西梧州
发表于 2026/08/11 20:27:2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8/11 20:28:39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8/11 20:29:4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8/11 20:36:55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8/11 20:37:53 来自 浙江宁波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