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例分享:如何从“货财两空”困境中,全额追回57万货款?在宁波,许多中小企业在经营中都会遇到类似的困境:货款付出去了,货物却迟迟不到,工程项目因此停滞,公司现金流陷入紧张。面对强势的供应商,没有足够证据,难道只能自认倒霉?今天分享的这则陈群律师成功案例,或许能给深陷类似宁波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的企业主们提供一条清晰的解决思路。
一、案情背景:57万预付款“打水漂”,工程被迫取消我们的委托人,是宁波北仑区一家装饰工程公司。该公司与上虞一家设备公司签订了一份通风设备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近百万元。依据约定,装饰公司先行支付了57万余元的预付货款。然而,付款后,设备公司却一再拖延交货,导致装饰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因设备缺失而无法推进,最终被业主取消,公司蒙受了巨大的预期利润损失和商誉损害。 装饰公司多次催告无果后,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却遭到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更棘手的是,对方提出了管辖异议,试图将诉讼战场转移到其所在地法院,增加我方维权成本和时间。这起典型的宁波购销合同货款追回案件,从一开始就充满了程序博弈的挑战。 二、解决过程:以合同为矛,以程序为盾面对这场宁波海曙区买卖合同纠纷(注:律所位于海曙区,案件由陈群律师团队在海曙区办理),陈群律师团队迅速制定了“程序阻击”与“实体强攻”并行的策略。 首先,针对对方提出的管辖异议,陈群律师紧扣合同条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为宁波工地”,这意味着合同履行地在宁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陈群律师据此向受理法院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合同证据,最终,法院两次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成功将案件锁定在对我方有利的宁波当地法院审理,为后续诉讼铺平了道路。
在实体审理阶段,对方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陈群律师向法庭清晰地展示了案件核心:被告收取高额预付款后,长期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装饰公司的合同目的(即获得设备以完成工程)无法实现。因此,我方主张合同解除的诉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对方公司暂未回应。 三、案例效果:胜诉判决与全额回款法院完全采纳了陈群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支持原告装饰公司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并判令被告公司全额返还57万余元的预付货款及相应的利息。被告未上诉,判决生效。这起宁波合同解除与违约索赔案件,以我方的完全胜利告终。 核心价值总结:
无论是复杂的宁波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还是看似简单的货款拖欠,选择一位专业、尽责且熟悉本地司法环境的律师至关重要。陈群律师团队以“尽心尽责,为你维权”为执业准则,擅长通过证据重构与程序博弈,为客户争取财产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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