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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获悉 一起来看 ↓ 为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能力,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经市政府同意,定于5月12日上午统一试鸣防灾警报,具体时间为10时试鸣防灾警报,10时10分试鸣防灾解除警报。 防灾警报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共2遍,时间3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信号为:连续鸣4分钟。 此次防灾警报试鸣除了依托既设固定警报器、应急广播鸣放警报信号外,还通过宁波电视台、宁波人民广播电台、宁波移动电视、轨道交通媒体等同步鸣放防灾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了解和熟悉防灾警报信号,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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