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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针对杭州市政府《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保护范围内实施余杭区大运河沿线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的请示》等6个文件作出批复。原则同意:
《批复》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确保文物安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按程序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保护措施。 宁波邮政局旧址 沈国峰/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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