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6/01/18 10:43:28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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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物业公司不搭界,没有一毛钱关系。
街道和社区统筹,一般来说,场地和开办费由社区承担搞好,承包给专业团队和个人,老人的优惠套餐10元,属公益性,其他食客15元,属于商业性,二者差额社区补贴给承包人。 社区食堂,补贴有来源,客流量大,经营好的还在开,有的己经关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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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7 22:26:30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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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管理人员看来,物业公司为何要开设大型食堂来盈利呢?收取业主较高的物业管理费而不必付出劳动,岂不是更为轻松惬意?倘若无力承担物业费用,不妨搬迁至明楼区域,毕竟业主在物业眼里和租客并无本质区别,房产实际上归属于物业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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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6/01/18 11:24:36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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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是商业化的商业都很难持久。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给老年人按固定餐费打到银行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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