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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十几公斤纸板箱从三楼抛下,砸中楼下女子头部致其晕倒!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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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3 10:28:23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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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的一个早晨,王女士像往常一样走出楼道准备上班,不料刚出楼门,一道黑影“从天而降”,重重砸中她的头部。“当时颈椎和头部剧痛,腰也动不了,整个人都蒙了。”回忆起那场“飞来横祸”,王女士仍心有余悸。幸好一楼住户及时发现晕倒在地的她,迅速拨打120并报警。


案件移送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后,杨某面对检察官讯问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并表示认罪认罚。



“我看楼下没人,就想偷懒直接扔下去,没想到还是砸到人了,真的很后悔。”杨某长期从事废品回收工作。事发当天,他从四楼住户处回收废旧纸箱,随后在三楼将纸箱压扁捆扎,准备运下楼。这捆纸箱重达十几公斤,为图省事,杨某见楼下无人,便将其从三楼阳台径直抛下。


发现砸中人后,杨某急忙下楼查看,得知有人报警后并未离开,而是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理。案发后,杨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了谅解。


经查,杨某从三楼抛下的纸板箱击中王女士,致其肩部、颈椎受伤。承办检察官认为,杨某抛物的位置是该栋楼住户的必经之处,明显漠视他人生命安全,且此种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杨某的抛物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2025年10月28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对杨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赔偿,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杨某因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检察官提醒:高空抛物犹如“头顶炸弹”,一旦抛物行为越界,就可能从道德问题升级为刑事犯罪。每个人都应当时刻牢记法治观念、增强安全意识、践行文明行为,共同为“头顶上的安全”加一把“防抛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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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3 19:59:05 来自 浙江宁波

王女士太倒霉

    发表于 2026/01/03 19:59:59 来自 浙江宁波

    杨某怎么想的?那么多新闻没看到?

      发表于 2026/01/03 20:03:28 来自 浙江舟山

      围观一下

        发表于 2026/01/03 20:28:54 来自 浙江宁波

        严惩

          发表于 2026/01/04 08:51:15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1/04 09:10:1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1/04 09:15:58 来自 浙江宁波

              ,还是图方便,这下惨了

                发表于 2026/01/04 09:38:56 来自 浙江宁波

                ,还是图方便,这下惨了

                  发表于 2026/01/04 16:00:51 来自 浙江宁波

                  这个真是不可小觑,太危险了
                    1 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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