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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象山县城乡公交 一体化试行票价的通知 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有效整合公交资源,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保障公交企业平稳运营,提高全县公交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制定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试行票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公交一体化票价标准:10公里(含)内为1元/人,10-15公里(含)为2元/人,15公里以上为3元/人,采取里程与站点相结合,以站点计费的方式收费。 二、运距尾数计算方法:运距保留尾数200米,运距尾数在200米(含)内的,按同级票价计收,超出200米的按下一级票价计收。 三、你公司应按照县交通部门测定的运距重新计算城乡公交一体化试行票价,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类群体票价优惠政策,自觉接受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以上价格为试行价格,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0日 ![]() 第一阶段线网优化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资“降本增效”举措,合理配置公交资源,降低公交运营成本,提高公交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区和城乡公交运营体制全面融合。根据我县公交运营实际情况,结合各乡镇组织各村代表座谈会上提出的相关要求,本次城乡公交一体化线网整合优化实施方案将结合“城乡公交一体化票价试行”工作,分区域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将结合南街公交站启用,东片乡镇公交线率先进行试点,具体优化调整如下: 1.黄避岙、贤庠方向 229路与232路协同调度,在丹峰路与城区120路对接,共线共享至终点站公交总站,形成G229和G232路。原120路(公交总站-老年公寓)线路直接取消。 G229路优化调整后线路走向:龙屿公交站—X501公路(龙鲁段)—X501公路(黄龙段)—Y605公路(梅孟段)—S215省道—西昭路—盛宁线—西湖潭大桥—巨鹰路—塔山路—丹峰路—西谷路—丹南路—公交总站 ![]() G232路优化调整后线路走向:岑晁公交站—泰和路—S215省道—西昭路—盛宁线—西湖潭大桥—巨鹰路—塔山路—丹峰路—西谷路—丹南路—公交总站。 ![]() 2.大徐、涂茨方向 G235到虎啸铺后走东谷路,以兼顾大徐至虎啸铺区域的公交空白;沿东谷路到建设路右转后走建设路,到大白象右转天安路终点到南街公交站。 234路是235路再继续延伸了8个站,234路编号改为G235-1。 ![]() G235路优化调整线路走向:钱仓公交站—汤鲁线—环港公路—X501公路(杉涂段)—S215省道—盛宁线—东郊路—东谷路—建设路—南街—南街公交站,G235线路优化调整后,原239路(客运东站-虎啸铺-大徐)线路直接取消。 ![]() 3.中心城区同步优化调整线路 (1)南街公交站启用后,105路、119路公交线由原终点站(园中路场站)提前调整为南街公交站始发,取消建设路至园中路场站路段线路。 105路优化调整后线路走向:南街公交站—南街—天安路—靖南大街—新丰路—象山港路—西谷路—客运中心—丹山路—新丰路—看守所。 ![]() 119路优化调整后线路走向:南街公交站—南街—天安路—大同路—智慧路—来薫路—亲和源社区。 ![]() (2)优化调整107路公交线,为解决120路全线取消后老年公寓乘客直达人民医院以及填补靖南路与塔山路之间文峰小区、象中、塔山花园、大红鹰花园、阳明花园、梅苑、象山府等诸多地块直达明年12号市域轨道线人民广场站的空白。 107路优化调整后线路走向:公交总站—丹南路—白鹤路—丹阳路—建业路—丹河路—来薰路—丹阳路—海山路—塔山路—象山府—老年公寓。 ![]() 135线路优化调整后线路走向:公交总站—丹南路—白鹤路—丹阳路—建业路—丹河路—来薰路—丹阳路—东谷路—靖南大街—海山路—塔山路—象山府—老年公寓。 ![]() (3)120路公交线由G229和G232全线覆盖,末端两站由107路优化后解决,直接取消120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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