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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现在海曙区新典路宁波第二技师学院至天港禧悦酒店(丽园南路地铁站)及通达路上的人行道上安装了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性充电设施,将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人为的予以隔离,不但占用道路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还将公交车下车站处让下车的乘客通过慢车道上的人行横道线走向人行道的路给直接拦死了,不仅人为的给行人通行造成麻烦,而且还带来通行安全隐患;也给位于人行道上的消防栓使用造成了额外的障碍,万一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该消防栓的正常使用,后果不堪设想。上述人行道路属于海曙区段塘街道管辖范围。这是不是“甬城泊车”的孪生兄弟?有没有通过合法审批程序?谁审批的?有没有经过公示征求市民意见?是否合法合规?这些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经营性收益归谁所有?等一系问题应公开,倾听群众的诉求,回应民生的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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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9 22:12:35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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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想赚钱想疯了,不管影响群众,不管法律法规,白手起家,想当然的在公共场地上一搭一画就可以赚钱了且可持续性赚钱,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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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0 06:48:37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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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打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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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0 10:27:39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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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2345完全可以!但是流转至某府某街某道,然后多数就没然后了。某些某些想赚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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