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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9 15:55:10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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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发布)河南洛阳。“花八百多万买了个大坑,我辛苦了一辈子到最后一场空”,梅大爷告诉记者,2014年2月,他花费446万元购买了洛阳帝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一套200余平方米的商铺,本以为是一笔稳健的投资,没想到却是噩梦的开始。2018年,帝豪公司以“房产面积无法分割、无法办理房产证”为由,要求梅大爷追加438万元,再购买100余平方米的商铺。然而,梅大爷支付了这笔款项后,等了一年又一年,房产证却迟迟未能拿到。经调查,早在2014年9月4日,也就是梅大爷购买商铺后的几个月,帝豪公司就将该房产抵押给了银行。后来由于帝豪公司经营异常,商铺被法院查封。梅大爷认为,自己购房在先,帝豪公司抵押在后,他的资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他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封商铺,但一审、二审后认定其购房时间早于抵押,却未支持解封诉求。面对这样的结果,梅大爷表示会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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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0 09:14:16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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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0 12:21:13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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