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4号,十几个同学聚会。同学A迟到了,另外的同学说要罚他酒,同学A说:愿罚愿罚,一杯酒下肚后,给大家讲了一件事,说:今天是他堂哥忌日,他在伯伯家帮忙,来迟了。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4/12/04 16:24:19 来自 中国
处女膜的状况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强奸罪行的依据。 |
发表于 2024/12/04 16:23:38 来自 浙江宁波
上次这个贴子不是这么说的, |
发表于 2024/12/05 08:32:54 来自 浙江宁波
强奸这个事实,是由法院判决并且执行的,那么我们首先要确认的是,强奸是一个事实。其它几位网友就不用带什么节奏了,进去,没进去,具体的情节不要讨论,这个就是强奸案很少公开审理的主要原因。还是要注意一个公序良俗。 |
发表于 2024/12/05 10:27:34 来自 浙江宁波
如果老老实实做人
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多后续了? 呼格案毕竟是极极极少数的 |
发表于 2024/12/04 16:27:06 来自 浙江宁波
因为一件事死了三个大人
留下二个孤儿, 一时的恻隐之心写了那么一句话。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4/12/05 09:04:29 来自 浙江宁波
未遂也是犯罪,不用姑息,这还是70年代,那女孩还能做人吗
|
发表于 2024/12/05 09:17:04 来自 浙江宁波
法律也是人去判决的!
|
发表于 2024/12/05 10:42:53 来自 浙江
“如果当年那对母女医院出来,能愿谅他,后面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三观颠倒了
|
发表于 2024/12/04 16:27:4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12/04 16:56:06 来自 浙江宁波
这种事情可判强奸也可判猥亵,这主要是取决于女孩和她家属。如果有个中间人去调解一下赔笔钱刑罚能轻一点,毕竟女孩身体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女孩传出去名誉也好听点,不至于二败俱伤。估计作者遗憾的是这一点。
|
发表于 2024/12/05 09:02:13 来自 浙江宁波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