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景泰县法院调解了一起纠纷。李女士的父母通过某网络平台相亲直播间为其寻找合适的结婚对象,后王先生与李女士通过该平台相识,获得了李女士父母的认可。随后,王先生添加了李女士的微信,希望进一步加深相互之间的了解,王先生出于缔结婚姻的初衷与李女士交往。在交往过程中,王先生累计向李女士转账11942.89元,其间还邀请李女士及其亲属外出旅游,额外承担了李女士及其亲属的日常花销9067元。今年3月,王先生为李女士购置了一部价值7799元的iPhone15手机。但此后,李女士在微信聊天中明确表示不承认与王先生之间的恋爱关系,王先生便提出分手,并要求李女士返还所有基于结婚目的而支出的款项及所赠手机,并起诉至法院。最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李女士同意返还赠与款项8500元和iPhone15手机一部,并当场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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