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近日,四川射洪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12岁的小女孩安安(化名)作为原告起诉父亲黄某,要求黄某支付前期抚养费,后期按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安安年满十八周岁。12年前,在上海打工的男子黄某和女朋友刘某分手了,黄某回了四川老家,已经怀孕的刘某生下孩子独自抚养。如今,黄某已组建家庭,并育有两个孩子,他承认和安安妈妈刘某有过一段恋情,但并不知道分手后刘某还生下了他们的孩子,遂提出要做亲子鉴定,检测结果显示,黄某确系安安的父亲。射洪市人民法院介绍,庭审中,刘某坚决要求黄某一次性支付前期抚养费,后期抚养费按月支付。黄某则表示,自己已经结婚并育有两个子女,经济条件不允许。刘某看到黄某推托,更加气愤,双方争执不下。通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黄某一次性支付安安12岁前的抚养费和医疗费,共计11.5万元,此后按1500元/月的标准支付至安安年满18周岁为止。同时,黄某当着法官的面表示,今后会常和安安保持联系,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尽可能地去弥补安安所缺失的那份父爱。 |
发表于 2024/12/02 11:38:18 来自 浙江宁波
等黄某老死以后,安安能否继承黄某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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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2 12:50:52 来自 浙江宁波
问题在于没经过同意女方单方面决定的生育不应该由女方自己来抚养吗 男方的过错可以一次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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