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北方X省,三个小孩把一个孩子活埋了到现在还没有处理。今年广东一个孩子把开水倒人家头上,受害人找学校,学校说同学之间开玩笑不是霸凌,家长发视还被施害人家威胁。还有用圆规扎人家大腿的,扎了200多个洞。最近一个派出所副所长打小学六年级的视频火爆了,最反反转了,那个六年级的孩子经常打人家三年级的孩子。老师压根管不了,又不能体罚孩子,口头教育压根没有作用。家长报警,警察找到学生又想口头教育那个六年级的小学生。万万没想到,人家压根不把警察放在眼里,口头教育没用,人家直接走人不接受的你口头教育。派出所警察出来找他,他还口吐纷芳,一刺激就当场教育了他。当事情真相公布后,全国网民都纷纷寄绵旗给那个副所长和那个警察。这种人以后是不是最牛B,成了他炫耀的资本,警察都管不了他,警察管他都让他下岗。难道这就是法律立法的初衷。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广东校长说是同学之间开玩笑,不承认是校园霸凌,因为他承认是校园霸凌意味着他要受处罚。当地教育部门要受处罚。人家寒窗苦读十几年,辛苦工作十几年好不容易当校长了。因为一个孩子给拉下来,或者升迁断了都不是他能承受的结果。所以校长只有咬定不是校园霸凌,才对他自己有利,他不得不帮坏孩子说话。这个就是法律制定者压根不考虑博弈的结果,出了事情不要动不动处罚校长,处罚老师,老是让人家背锅,人家也会甩锅。应该要奖励敢于处罚校园霸凌的校长,这样最起码校长不会包庇坏孩子,因为他没有动力去包庇一个垃圾。最好比学生在学校里意外伤害,去学校闹,处罚老师和校长。最后的结果就是学校下课不让学生出来玩,让所有的孩子买单。孩子意外受伤不是有意外保险吗?保险公司都要笑醒,为他们的业绩保驾护航,压根都不要出险纯利润。
我们从小上学也受过霸凌,那时候处理很简单,告老师。一般的班主任老师会把竹子打手掌。如果老师没用,家长上门找对方家长。也基本搞定了,如果还是这样,就是让人打他一次也基本搞定了。压根很难发展到找派出所的层面。
校园霸凌基本上就是两种人,一种人就是缺少父母关爱的人(学习成绩差,父母离异,留守儿童或都父母关系不好的人),一种就是权贵人家的孩子,平时嚣张惯了的。像把派出所副所长打人的视频发上来的,没有点权没有点钱视频又那么容易拿到吗?
校园霸凌不可能完全杜绝,只能减少发生,法律要修改,不要逼老师校长反过头来包庇坏孩子,未成年保护法也需要修改,法律不是专门用来保护未成年的人渣,处罚不要设年龄限制,因为现在网络发达,很多小孩子受网络影响,觉的他小杀人都没事,没有人管的了他。那立法的初衷不是预防犯罪,变成了坏孩折的保护伞。是要保护绝大多数善良的未成年人。又或者受害人家长打反过来打小孩,应该算事出有因,只要不构成轻伤以上的都要从轻处理,这样自然就会减少霸凌的空间。
警察打小孩目前从法律层面是不对的,当口头教育失效后,为什么不让其它教育手段呢?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