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快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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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18:58:10 来自 浙江宁波
热门发表于 2024/11/26 09:19:59 来自 浙江宁波
最后编辑时间: 2024/11/26 09:21:48
发表于 2024/11/25 18:55:0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11/25 21:09:09 来自 浙江宁波
那这物业是真的太没脑子了
这么公开过,谁还交,我们物业收物业费时,一直都说收交率95%以上,宁波收交率最高的物业。给人感觉是只有极少部分人不交,不交不好意思。 这物业这么一搞,好家伙,一看,只有一半人少,那么: 交的人会想:等于我交了一个月工资,半个月平摊到没交的人头上了。。。。亏 还没交打算交的会想:反正还有这么多人没交,再拖拖。。。 本来就不打算交的:好家伙,那些邻居没交,联合起来,那些在交的,明天碰面嘲笑他。。。。 而且上面我看一半人都没有,这都会开公,真的是脑子没有的。这智商,做其它生意,10000%包亏啊! 谁看见过那个咖啡店,会写生意太差还有一半人逃单?有没有?那个超市会写:小偷太多,一半商品被偷的? |
发表于 2024/11/25 17:20:35 来自 浙江宁波
《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物业为了小区内全体业主的利益将收费情况与业主欠费的事实客观地张榜公布,该行为不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对欠费业主不构成名誉侵权。“物业公司仅公布未交物管费的业主房号,未公布业主姓名,对于小区外的公众来说,是无法把欠费者姓名与房号对应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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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17:22:1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11/25 17:59:0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11/26 08:10:34 来自 浙江宁波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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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4/11/26 08:32:18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11/26 09:26:26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11/26 09:48:00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11/26 10:06:37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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