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居民小区特别是一些安置小区都有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那就是“毁绿种菜”。
购房前在选择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考虑小区的环境,其中也就包括绿化面积的占比。刚入住的时候还觉得与房产商承诺的相差不大,可是,久而久之,就会有人在绿地的某一角种上了几颗葱、几株花、几丛韭菜,慢慢地“菜园子”的面积逐渐扩大,这就成了“毁绿种菜”了。
眼见这种情况,理所当然就会有不少居民出来反对,要求物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面干预;可是也会有人为之辩护,他们认为:蔬菜本身也是绿植,人有事情做,菜还能吃,又可以欣赏,把田园带进城市,未尝不可;还有的说:农村拆迁、土地征用,一些原本劳作惯了的人,现在没事干,出于难舍的土地情结种种菜打发打发时光,总比那些整天无所事事聊天吵架、嫖赌吸毒好多了吧。
这种说法似乎有些道理,但本人是不赞成这种“毁绿种菜”行为的。
首先应该明确一点:绿地是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属于某一个个人,你圈地种菜就等于将共有财产私有了,你种的菜肯定不愿意让邻居的小狗随意踩踏、小孩子玩耍拔掉;更不会同意别人未经你同意而拔你的菜去炒着吃!这就意味着你独占了这块“菜地”,可是你有这个权利吗?想一想,一个停车位都得出钱去买,那一块地就能无偿占用吗?往大里说这种行为就是侵占共有资产,就是“违法”;
其次:“毁绿种菜”不仅破坏了整体环境的美观协调,而且你还得浇水施肥、防病治虫吧。不说某些人用的“腐熟人粪尿”,就是稍好一点的“厨余垃圾、果皮蛋壳”等等,不但气味难闻,而且会孳生蚊子、苍蝇等烦人的小虫;再说防病治虫用的农药极易挥发,而其残留也很难清除。这就对小区的环境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污染!
要有效地制止“毁绿种菜”这个不良风气,必须得上下一心群策群力。
首先是房产商一定要“一诺千金”,环境美化不能偷工减料,不但要保证如约交付,而且必须百折不扣地做好后期的养护;从而就能要求购房者也“一诺千金”:不随意损坏绿化。虽然合同只是一纸承诺,但是它不但是对购房者的一种约束,而且可以成为后期管理部门提供有力的“武器”,从而有效地制止少数毁绿者的不良行为。这就是“防患于未然”。真正让人爽心悦目的美好环境一般来说是不会有人忍心去破坏的,就像是明净如镜的地板谁还敢随地吐痰呢!
其次就是必须“防微杜渐”将不良行为压煞在萌芽之时!住户不可能一入住就在门前“垦荒种地”,一般是试探性地先种一株花,再栽几株菜,慢慢地扩大领地;旁边的住户见邻居有一块菜地,于是也就蠢蠢欲动,三三两两地跟进,就这样你一块、我一块:这就是“从众心理”,法不责众嚒!那管理部门呢?你如果及时出手,见苗头就拔,“枪打出头鸟”,也就不会有后续的蔓延了!
当然有条件的小区也可以考虑考虑为有“恋土情结”的中老年人提供一块务农种菜的园地。仿效一下有些远离城镇的地方有偿出租供城里人种植的土地的前例也不是不可以吧?那些拆迁安置房的开发商们在造房子的时候能不能预留一块土地以便以后有偿供给有需要的人们圆他们的田园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