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场“母子”对簿公堂的诉讼。被告小楷今年刚成年,他与原告张某芳是母子关系。2021年,他从家人的争吵中无意得知,自己竟不是张某芳的亲生儿子。2022年,张某芳决定向孩子坦陈当年的隐情,并做了相关的血缘关系鉴定。原来,张某芳是小楷的大姨,其妹妹张某雅才是小楷的生母。原来,2005年,已生育一个女儿的张某雅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经过反复考量,张某雅生下小楷后,将他过继给了张某芳。大姨张某芳成了小楷名义上的母亲,也一直在照料小楷的生活。小楷7岁的时候,张某雅以读书比较方便为由,将小楷接到家里生活,并将孩子以前的生活花费偷偷转给了姐姐。小楷提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给自己的身世正名,堂堂正正地叫喊“爸妈”。于是,家人经过沟通,决定以张某芳为原告,以小楷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否认亲子关系诉讼。法院判决张某芳与小楷不存在亲子关系。至此,这场因为亲子关系错位引起的风波得到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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