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工作的前两年,第一个月1200,公司说没钱不发工资,但是可以向公司借钱,我已毕业几个月,没有收入,住在时任男朋友租的房子里,花着上学时候向好朋友借而未花完的钱,好不容易有了一份工作,却又不能按时发工资,但是能借对我来说已是天大的喜讯,于是,我借了200块钱,等着第二个月可以发工资的时候,1200百块钱的工资被扣掉了之前借的,我就只拿到了1000块钱,加上前边未花完的,大概有1200左右,在此感谢那时男朋友给提供的住所,不必自己花钱租房,衣服鞋子还是长姐90年代上大学时候的衣服,从来不逛街,不买零食,喝的是公司的水,整个消费就是吃饭,一顿中午饭一块钱的卤面条已是极度满足,不管能不能吃饱,反正不饿就行了。因为太少还不足以偿还债务,同学也很厚待我,从不向我开口要账。所以我带着我的全部行囊,包括这一千多块钱,毕业后第一次回家,也是毕业后的第一个国庆节。当时的心里也没有想好,到底要不要把这些钱或者一部分给父母,当时父母退休金已是我工资的三倍左右,但是那是父母自己的,我孝敬父母却是另一回事。可能是7天时间快过去了,父母见我没有把钱给他们的意思,便主动开了口,我才知道,我的行李已经被他们翻过,并且毫不出乎意料的找到了我放置钱的地方。他们说我在路上带这么多钱不安全,放家里吧,我说好,说时已经打开了我的包裹,拿走了一个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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