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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1 16:59:08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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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漳县。王某是甘肃省漳县人,他与女子邹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双方登记结婚,10天后举行婚礼。婚后,王某随邹某前往新疆某地种瓜务农。王某称,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经常争吵。3个月后,邹某便离开了家,随后彻底分居生活。今年6月,王家父子将邹某一家起诉到漳县人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财产折价款23万元。但邹母认为是王家不要女儿才导致二人离婚,只同意退还彩礼5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见面钱、订婚时礼钱、结婚时彩礼、买手镯的钱等应为彩礼范畴,法院认定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共计20.5万元。由于王某和邹某结婚后共同生活不足4个月,法院最终判决由女方邹某家返还男方王某家15.5万元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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