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打算购房,也在关注相关楼盘小区的信息,偶然看到一篇文章,想着可能也是大家需要留意到的,或许会被很多人忽视,但是万一有闪失却是牵涉到生命财产的大事,那么还是在这儿和大家探讨下,或许有什么法子可以事先避免呢。操作机械车位时造成的...-@宁波民生e点通的微博 - 微博 (weibo.com)操作机械车位时造成的车损谁来定责?网友求助多部门,无一部门可定“我的车在小区车位上被另一位业主操作机械车位时给压了,但现在因为没有部门可以定责导致我一直无法得到相应赔偿。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近日,编号“141713”的网友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这一问题。该网友称,他现在住在青林湾西区。12月6日,他刚停完车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时,隔壁的机械车位突然升起。他连忙呼叫操作车位的业主,但该业主并没有立即终止操作,最终机械升起,车门由于来不及关闭而被夹扁。事后,保险公司告知他需要定责后才可以索赔,于是该网友找了交警、派出所、街道、物业、安监等部门及单位,但没有一处愿意为此定责。而对方业主也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关于机械车位操作的相关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特监处相关负责人向小e介绍道:“目前机械车位不需要持证操作。此外,若设备超过50台,相关管理单位需配备专门的管理员。”小e从望春街道了解到,这起事故发生在青林湾西区4期,小区内共有483台机械车位,相关设备经过年检检验合格,且物业配备了安全管理员。事故发生后,物业曾介入协调,但目前双方因定责问题始终无法谈拢。目前该帖文由海曙区受理,但已因超时未回复亮起红灯,该事故如何定责陷入僵局。针对该起事故,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许静芳律师认为:首先,根据《机械式停车场安全规范总则》和《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中并无必须由停车设备管理者为存车人操作设备取车的强制性规定,也无禁止存车人自行操作取车的规定,且本案中相关设备经过年检合格,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也未主动操作存取车辆。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警告文字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相对较轻或无责任。其次,操作机械车位的业主,应充分了解车位的使用方式和安全注意义务。操作时,应事先观察相邻车位上人员、车辆情况,确认无误后再开始操作。其未观察清楚周围停车位情况即行操作,且在呼叫后也并没有终止,未及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导致隔壁车辆受损,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最后,受损业主在停车后开门前应注意周围情况,在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但其未能尽到谨慎义务,也应承担次要责任。为此,小e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立体车位时,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操作前观察周围情况,如不熟练或不懂如何操作,寻求安全管理员的帮助,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12月22日,小e从网友处得知,经市场监管部门协调,最终设备厂方和物业愿意赔偿其车损。虽然该网友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关于此类车损定责问题仍然悬而未决。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与时俱进,关注此类新生问题的解决之策。(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傅仲楠)这位网友还算是幸运的,如果车主打开车门下车正在车门边时,遇到机械车位突然升起,不仅车门被夹扁,还会危及到人身安全。所以,如果有遇到这样的机械车位,车损定责问题悬而未决还在其次,如果你是业主、车主或是即将购入这个小区房产的购房者,怎么考虑保障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呢?有没有通过技术手段来阻断不当操作的感应设施或方法?有没有使每位业主都具备安全意识的保证措施? |
发表于 2024/10/18 13:01:10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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