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4/08/01 10:40:05 来自 浙江宁波
你这个表述我认为是不正确的,楼主。
充电桩赚的是差价, 这个差价,肯定是有分成的, 正确的应该是业主多少比例,安装的公司多少比例, 但是有的物业隐瞒了这个收益,直接物业收去了。这个不应该的, 因为业主收益有部分是给物业的,一般小区是30%。 本来这个事情,业主不用出钱装,充电电费比高价高,赢利部分一部分给第3方,收到成本及收益, 一部分给业主。 这样三方会共赢。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物业公司不会做雷锋。 第三方更不会。 主要的问题是不是人人有电瓶车, 而且安装的地方可能附近的业主觉得对他们影响大,这部分人带节奏,小区就开始争斗了,其实业主就是一帮乌合之众,有点水平的物业公司,制造点矛盾,把他们搞散是分分钟的事情。(有强大的凝聚力的业委会的小区除外。) |
发表于 2024/08/01 09:41:10 来自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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