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4/07/29 09:04:2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07/29 15:47:48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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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小息小狐狸等物业人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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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9 09:16:1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07/29 08:29:34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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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纷纭。当然,各人站在不同角度,立场有差异再正常不过。
从小区业主实际利益出发,个人认为自治绝对利大于弊,所谓的“不可复制”论相当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理解甚至质疑的声音同工异曲,一但尝到甜头就欲罢不能。试想,物业是企业行为,各种的费用包括上下打点、企业合理的利润、承包分子钱、税收等,物业能维持生计而自治后各种费用更省反而难运转一说苍白无力。 支持人的因素是成败关键一说,别被痰盂姐之流虚浮数字带偏,轻信黑物业代言人的小区业主叫苦不迭,无良物业无不例外:干舍舍不行,拿钱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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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政府是不是傻子的说法,逻辑思维相当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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