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梅路与创苑路口的车祸,使我想起上个月的一件事。当时我的位置:是在九龙大道往宁波方向和汶骆路的十字路口等红灯。
绿灯起起动车子,这时一行人贴着车头跑过,幸亏刹车及时,否则闯大祸了。 按理说开车要眼观四方,因当时在我右边是一辆大型车子,行人也是从右往左闯红灯,大型车驾驶员应该看到了他,而高大的车子挡住了我的视线。 过了红绿灯后,开到附近一家公司的门口,停了五分钟,喝了一瓶矿泉水压压惊。 珍爱生命,遵守交规,人人有责。让安全伴随自己,很多时候安全还是需要自己给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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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7 07:36:06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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