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与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会提到是采用承包制,还是聘用制。那么来分析一下,这二个制度的优缺点。 |
发表于 2024/05/30 17:12:19 来自 浙江宁波
准确地说应该是:物业企业包干制和酬金制。而不是承包和聘用。
酬金制接近自治,各项费用透明,对物业公司的费用支出可以监控,体现自主管理的理念,减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是物业服务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缺陷是对业委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同时由于利益驱使,物业公司可能提高酬金基数,而业委会处在信息和专业劣势,只能被动增加管理费用。 包干制,提供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无需担负向业主公示资金预算及使用支出情况的义务(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在业委会专业水平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节省管理成本。 但由于包干制中节省成本可以提高企业利润,很大程度上刺激物业花样繁杂地偷工减料,使服务质量远离合同约定的标准,从而增加物业费收取难度,影响自身声誉。要想获得较高的满意度,则会增加成本,从而减少了企业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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