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在变迁 |
[恭喜,此贴已于2024-05-15 17:32:06 在江北区 被 车前子7 推荐,推荐理由:原创内容]
发表于 2024/05/15 19:12:21 来自 浙江舟山
发表于 2024/05/16 16:15:59 来自 浙江宁波
紫郡小区物业自治很难复制。首先有法律风险,成立的物业公司,法人是业委成员,业委会对法人有免责协议(抽屉合同),发生事故了怎么办?其次,业委会成员没有报酬,只补贴些手机费,要化大量精力,有时晚上开会,一星期要开三、四次;再难受的是出力不讨好。我个人看法还是专业的事,有专门公司来做。随着房价下跌,赚钱难,物业与业主关系摆到台面上来了,最近,住建局搭建网络平台,小区业委会上线,对物业服务,物业公共收支进行公开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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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24/05/15 14:56:42 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4/05/16 15:27:4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05/16 15:31:03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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