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将搬离住了20多年的白鹤社区、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白鹤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内住宅被征收人搬迁期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 4 月 19 日,非住宅被征收人搬迁期限截止日期为2024 年 6 月 18 日(其中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4日不计入搬迁期限)。现在公园 街巷里的人己很少了、以整幢楼计算全部搬迁再奖励800元 三江超市卡一张、为了不影响左邻右舍、决定也搬迁、真的搬走还是有点舍不得、参加群活动这里交通方便,附近超市.医院 邮局 菜市场 学校等都很近,老朋友们也各奔东西、来日再相聚吧。 |
[恭喜,此贴已于2024-03-10 10:35:33 在单休游走 被 松树绿叶 推荐,推荐理由:原创内容]
发表于 2024/03/10 10:35:2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03/10 21:21:3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03/11 03:32:5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03/11 07:07:18 来自 浙江宁波
拆迁有利房市再生产,稳房市,大家有活干,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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