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回复[0]
发表于 2024/03/07 15:53:16 来自 浙江宁波
分享到: qq sina
请教一下东论的大佬,租房期间房子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责任一般应该是谁的?有人说是房东的,那么租房者是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乱弄房子和家具了?有人说是租户的,那么原有房屋老旧,很多墙面、地板啊、家电啊肯定会有寿命的,用坏了让租户出钱合理么?《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租赁期间,房屋设施损坏的维修义务分配首先由房东和房客双方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由房东来承担维修义务。如果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房客可以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房客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房客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Author -关注 -粉丝
发私信 关注TA
{{item.Summary}}
{{item.business_hours}}
{{item.address}}
使用 高级回复(可批量传图)
arrow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