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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好生之德》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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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09 15:41:45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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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日子没看美职蓝了,我以前看的时候还叫”NBA“,我就记得那个时候没有工资帽,没有奢侈税的说法,所以给的很高,九十年代乔丹就可以拿到3000多万,相当于一只球队的总薪资了。我不知道那时候有人没有人劝乔丹放弃那么高的工资,因为你拿了那么多的薪水其它球员就要相应的减少了。应该是没有的,因为你能对胜利者说什么,当时的确没有别人能把篮球的娱乐性和竞技性表现的如此完美。

那么把话题转移回来,现在互联网上有这么个新的说法叫”直立恐怖猿“,说的是一个体重60公斤的男性人类能不能放在荒野上能不能徒手猎杀一只60公斤的野狼。据说有专业人士下场,详细分析了人类进化过程中的致命武器,我们的肘关节,有个叫鹰嘴骨的器官,这个就是我们最致命的武器,别看就是一层皮,哪个地方是没有神经的,也就是说肘关节击打的时候你是不在乎疼不疼的,所有的现代搏击和体育运动都是禁止使用肘击的,因为真的会出人命。自然界中,如果没有巨大体重差距,赤手空拳的人类都是站在顶端的,单挑狼也好,狗也罢,都不是人类的对手,膝盖、肘关节、配合直立进攻,居高临下,任何体重相当的食肉动物,人类都不足畏惧。

所以老先生的文章首先就有一个瑕疵,人类不是光有一个发达的大脑,灵活的双手,我们的祖先本来就是曾经的战士和猎手。猪羊什么的,包括以前的狼后来的狗都是我们的手下败将,距今二百万年前,我们已经是接近无敌的猎手,在距今二百万年后的一百九十万年里,因为食物摄入和直立的改变,我们的脑容量扩大了三万倍,学会了制造武器,初步的实现了团队合作,原始的智人甚至已经可以猎杀熊类都比自己庞大的动物。为什么说原始的智人,是因为现代人类不是智人的后代,我们是安德鲁人的后代,部分人类的基因组里残存了智人的基因组。说明什么,我们的祖先并不是单纯的只征服了猪羊狗之类的动物,他们还和同时期的另一种人类做了斗争,消灭了他们中的大部分,并且同化了剩余的部分,当然过程比较残酷,这里就不延申的讲了。

这么一路走来,我们大概花了四百万年才有了今天老先生说的没有好生之德的状态,比如我们饲养猪,羊,牛等家畜,没
有好生之德的食用他们,说到这里,我要给老先生提个可能忽视重要环节,我们吃的大米从稻谷阶段要经历育秧这个过程的,也就是说没有人类的干预,现代稻谷是不可能存在于自然界的,那么就很容易解释了,人类赋予他们生存的权力,自然也就有权力剥夺他们的生存权,我们培养稻米或者其它农作物就是为了食用,它们是因为有了我们食用它们的需求,才能存活于世界上的,否则,离开了我们食用他们,它们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和依据。食用他们就是最大的好生之德,否则它们早就被淘汰了。
最后要谈的是有没有比我们聪明的动物?答案是没有,至于推演过程我上面已经提及了,智人是和我们站在一个水平线的,如果自然界还有比我们聪明的存在,现在大概就是犀牛或者大象在电脑面前谈及什么要善待人类的文章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类发展需要更多的粮食,干净的水源,更大的空间,还需要自然界的各种矿物,甚至延申的说,我们还是个发展中国家,我们还有庞大的贫困人口,我们还没解决好人的问题,现在考虑什么”好生之德“有点早,真的有点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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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0 14:47:43 来自 浙江宁波

朋友之文已拜读。
我原文的主题乃是万物有灵,劝诫人类少在杀戮它们时为了取乐听它们临死前的哀嚎而故意残害或肢解。而且,我自己亦是肉食者,并非素食主义者。

当然老天爷的规律就是天道平衡,包括星球上的各种自然灾害如火山、地震之类的,总的来说生存竞争其实也是一种平衡,这个我亦赞同你的意见。只是当代的文明方式尤其是毁灭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破坏了这种自然的平衡,使人类更加强势,似乎有悖天道。
    TA共获得: 回复:5
    一念无名
    一念无名 2024/01/10 18:37:57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怎么说呢,感谢老先生的阅读及回复。
    天道到底是什么?
    我在文章中没有阐述的很明确,既然遇到了,不妨说的更直白点,
    天道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当大自然淘汰弱者的时候,是不会带有任何怜悯的。
    我儿子小时候去动物园的时候问我,长颈鹿的脖子为什么这么长,我就很直接的告诉他,长脖子的古代长颈鹿才能吃到更多的食物,
    短脖子的古代长颈鹿都饿死了,剩下的自然就都是长脖子的长颈鹿。
    饿死弱小,也是天道的一种。这种天道是不是很仁慈呢??

    我们的祖先是如何淘汰智人的,就是杀戮,把智人都杀死,剩下的自然就只剩下安德鲁人。
    安德鲁人在杀戮的过程中使用了更锋利的长矛,射程更远的弓箭,按照我们现在的道德观,是不是也算是有悖天道呢??
    古代的士兵还要砍下敌人的头颅,堆积起来“筑京观”来震慑异族不可跨越我们划定的边疆,或者当时部落之间的领地,这样是不是更残酷呢??
    想比之下,现在的枪炮的杀戮是不是显得更文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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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念无名 2024/01/10 20:23:28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已阅。用汉代董仲舒之语:天道有常,天不变,道亦不变。一切都须遵循自然规律。再说,所谓道,也就是老子说的恍兮忽兮,看不见摸不着,人莫之名矣。
    我的本意是:万物与生灵皆有灵,都有生存权利。别无它意。
    再次感谢的深度思考和直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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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绍兴师爷@qq 2024/01/11 07:43:10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我们小时候都读过思想品德课,里面第一次提及,权利是有高下的 ,
    比如,书本上说,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我们应该有主人翁意识,个人利益要让于集体利益。
    回到先生您的本意:万物与生灵皆有灵,都有生存权。那么我延申的问你一句:万物的生存权有没有高下和先后呢??
    回答是:有的,而且是法律规定的。
    你看的确有动物保护法,规定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之类的,哪怕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熊猫,如果在野外遇到了,它攻击你了,人类有没有权利击杀它呢,当然有,太有了,甚至,我们假设它没有攻击你,而是人要饿死的时候,熊猫能不能用来捕杀,并且吃掉呢??答案也是:太有了。
    人的生命权是高于所有万物与生灵的。看得见,摸得着,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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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念无名 2024/01/11 10:40:34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法律是人类自己制订的,其它生物均不知情。而且,万物生存权有否高下和先后之别,唯有人类自己来定义的。哈哈………打住。交流愉快,君子和而不同,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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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绍兴师爷@qq 2024/01/11 13:52:10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君子和而不同,后面还有一句小人同而不和。
    这个,怎么说呢,简单的用君子和小人来界定行为,套用成俗话就是:我可能错了,但是你指出来就是个小人。
    将其扩展一下,我们现在不谈什么君子小人了,因为道德是演进的,我们现在再谈三从四德君父道德就比较奇葩了。
    抽掉这个道德标志,君子小人之辩,本质上是群体内部和群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一个好的群体内部应当是和而不同的。一个不好的群体内部会是同而不和的。正确对待另一个群体的方法是公正。
    我们两个肯定是一个群体,都是人类,都是我口中的直立恐怖猿,
    我们都曾经利用自己在进化上的优势,食用或者杀戮过其它生物,而且因为年代的原因,可能您亲手杀戮的动物比我多。
    然后现在忽然之间,您开始反思了,开始觉悟了,开始谈好生之德了。
    其实站在我的角度看,我觉得,都是个成长的经历,孩子在玩耍的过程中不小心造成的小动物的死亡,就是孩子没有好生之德?我们忽然富起来的时候,去尝试一下猴脑之类的东西就是没有怜悯之心??
    我更觉得,老先生您应该给我们这些同类一个成长的过程,我们都经历过幼年,我正在经历我的中年,男人要出去奔,要在职场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时候过早的谈什么“好生之德”“天道循环”会让我背上很多原本不需要背上的道德枷锁。
    也许等到我和您一样年纪,恬淡于山水之间,纵情于天地之间,儿孙环绕膝下的时候,我也会和你有一样的想法。

    把观点交给时间,给后辈一点成长的过程,而不是简单的用“君子”和“小人”来界定他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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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01/12 07:40:25 来自 浙江宁波

    很开心在如今的网络上还有这么一个小地方讨论人生天道,仿佛看到了二位智者席地而坐谦恭礼让围炉夜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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