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8月31日起施行】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
发表于 2023/08/31 09:43:2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8/30 20:40:50 来自 浙江宁波
救不活了,死了这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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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30 20:41:25 来自 浙江宁波
花几百万去买深圳握手楼??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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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31 09:57:2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8/31 10:35:25 来自 浙江
近期政策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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