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凌晨,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闫啸天服刑8年10个月之后,出狱回家。
2014年,闫啸天和同乡王亚军掏了16只鸟并上网售卖。经查明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及隼形目隼科鸟类。案件审理后,两人因犯非法收购、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获刑十年半和十年。此案曾引发法律界热议和公众持续关注。
此案中,由于“大学生”身份,闫啸天受到了比王亚军更多的关注。王亚军已于去年8月出狱,两人均获得了减刑。
当天,为迎接孩子出狱,亲友在家门口拉了横幅“欢迎闫啸天同学平安回家”,家人一大早就开始准备大锅菜,迎接孩子的归来。据悉,闫啸天获减刑2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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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7 17:21:27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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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独这个案子看,明知故犯不冤。
但老百姓愤怒的是那些贪污了几千万,几亿,十几亿,几十亿的贪官却很少枪毙,他们平时可经常学习,培训敲警钟,还经常开会教育人们大谈反腐讲清廉,这不是明知故犯吗? |
发表于 2023/05/27 14:30:0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27 18:30:20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28 09:22:56 来自 美国
发表于 2023/05/27 11:54:36 来自 浙江杭州
哦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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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7 12:06:22 来自 浙江宁波
贪记忆的也没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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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7 12:15:05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27 12:39:50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27 14:41:4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27 15:18:23 来自 浙江衢州
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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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7 16:17:0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28 08:11:33 来自 浙江宁波
罪罚不对等,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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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8 11:41:49 来自 浙江宁波
曾经有贪污受贿罪、行贿罪和贪污罪三种罪名,都可以处以死刑。
然而,自2007年5月1日起,除特别重大案件外,贪污受贿罪不再执行死刑。
随后,2009年11月1日起,行贿罪和贪污罪也一同废除了死刑。
自此,“紧箍咒”被拿掉,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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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7 12:16:42 来自 浙江宁波
当时也算轰动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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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7 13:35:24 来自 浙江
可惜,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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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7 16:12:14 来自 浙江宁波
杀一儆百,杀鸡儆猴。没人敢抓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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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7 22:21:35 来自 浙江宁波
好像他是老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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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8 06:06:53 来自 浙江宁波
知法犯法,不冤。据说还是个什么鸟类兴趣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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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8 06:34:30 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3/05/28 16:49:53 来自 浙江宁波
自己起草 自己监督 自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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