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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个劳动合同法的问题,望相关人士答疑一下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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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4 16:55:33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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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单位签订的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让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继续在原单位做之前的工作。
按照劳动法第66条,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虽属用工合同,但两个有不同的性质,一个是基本形式,一个是补充形式,如果劳动者拒签劳务合同的话,是否视作前劳动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予续签,可以申请用工单位支付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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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4 17:26:47 来自 浙江宁波

和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改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你就属于第三方劳务公司的人了。和原单位不搭介了。

    发表于 2023/05/24 21:12:20 来自 浙江宁波

    应向劳动局咨询

      发表于 2023/06/27 15:25:04 来自 浙江宁波

      具体看情况,单位这么做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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