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赋予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且法律予以保护的私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发表于 2023/03/22 05:41:00 来自 浙江宁波
看看这段
那枚钉子听别人在称呼好像姓王,当地方言叫“毛毛虫”(谐音)。现居住在离市区约二十公里的叫一个啥“期愚村”(方言音)的村庄上。大家一致认为登门拜访,晚上,二十来人,在他家门口费尽口水,说尽好话,求他同意,除了没跪下。他倒很淡定,要一定的经济补偿,到底多少,我不在场也没听见。但有一位热心代表为了二百户人家的利益,表示愿意自己出十万。那个“毛毛虫”还是不答应! 他自诩一枚钢钉,但大家都说他是一枚棺材钉,又长又丑又牢。 眼看将要到手的每户二百万增值面临泡汤,对他仁至义尽后,大家群情激愤,第二天,第三天接着去,索性是问他讨要那将要到手的损失。他则报警,警察很尽责,也很敬业。警察则也劝导双方心平气和商谈,协商。大家倒也恪守不肢体接触,不影响周围群众的纪律,说是文明讨说法。 那天,我也听真切地听到了他的诉求:我有我的权利,我现在就认这“死”理,新房子多十平方的面积,白市价。我估算约多要二十万元。当然也听到了大家的言论:厚颜无耻,心术不正,贪得无厌,敲竹杠,纯粹是无赖的德性,屙缸石子——臭僵硬。 反过来为“毛毛虫”想想也怨,按照评估的总价格来定新得房子的面积,刚好差那么一点点,就能往上靠十平方,所以他提出了那要求。那这个我也听别人说他可以去装璜一下,重新评估,马上能达到这个目的的,却光明正大,是没想到还另有目的?只有他知道了。 至今已(3月9日)经是连续七天去他家了,自发的,规模一天比一天强,从二十个,三十个,四十个,五十个,人数逐渐增加。明天呢?看样子肯定是还要继续。 也很有可能,人家不想拆,然后隔三叉五的上门围攻,以严重影响到他的生活,他受不了,所以开出个高价,以吓退上门围攻之人。如果在某国,这种情况,估计直接要进局子喝茶了。 |
发表于 2023/03/22 07:36:48 来自 浙江宁波
任何事情有因必有果。稀里糊涂写一帖子,有所指却不敢写真实情况,不写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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