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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5天和20.83天怎么算出来的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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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1 10:53:02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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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薪天数的计算或者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国家规定的11天全民节假日,劳动者既是不上班,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工资。所以,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只能扣除公休日,不能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1、每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3、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二、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

1、全年工作日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每季工作日天数:250天÷4季=62.5天。

3、每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

4、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

一、21.75天是计薪日,所以21.75天是用来计算的,是计算小时工资、出勤天数和日工资。小时工资应当是月工资除以21.75天,再除以8小时。劳动者在上班未达全勤时,实发工资应当是月工资除以21.75天,再乘以实际工作天数,扣除应当扣除的项目。



二、20.83天一般在计算员工出勤、加班时间时适用。按照每天8小时计算;每周工作5天,一共是40个小时;每月工作20.83天,一共工作167小时。超过167小时的时间,可以计算为加班时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一般是在综合工时制中计算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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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2 11:28:52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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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03/23 14:52:49 来自 浙江宁波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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