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市永旺村的蔬菜钢棚赔偿标准问题:
1.到租户手里从几年前的每亩4000元,降到每亩3000元,其它区域赔偿标准都达到每亩12000元,蔬菜钢棚成本每亩差不多在2万。
2.上访到区信访局,要求按之前每亩4000元来,并要求出具相关的赔偿标准,村里领导回复按村里标准来,村里的标准就是标准。
3.关于标准,难道作为被征用对象的知情权都没有吗?难道征用的赔偿标准没有政府统一标准吗?
4.村里美化环境我们支持,村里提前通知不要种菜,我家就提前半年不种了,但你们不能损坏农民的合法利益。
别人都劝我们放弃维权,但我还想挣扎下。
感慨我的感受:
如果维权有错的话,那是我在错误的地方维权!
当老百姓难,当中国的老百姓更难,当老实巴交的农民百姓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