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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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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27 13:24:02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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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坚难啊,这几年诸多不利,还被不良公司割韭菜成了被告,迫切希望有律师帮我解答一个问题。
对方公司在外地法院起诉我违法合同一案,我刚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我应诉失败了。然后,我不想在外地法院再提起诉讼,而是想直接在宁波本地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我是不是必须要先按这次的判决支付款项,然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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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27 13:30:26 来自 浙江宁波

或者有空闲的律师能发我个消息不,我上门咨询一下

    发表于 2023/03/14 14:41:34 来自 浙江宁波

    本诉属于应诉管辖,应当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显然你已过,而且判决书已生效了。上诉变更管辖权(仅在一审)是没有的。其他维权途径:执行异议;判决生效后15天内上诉。或者提起诉讼(这要看个案情况)。参考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发表于 2023/03/28 13:37:27 来自 浙江宁波

      你想说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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