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暴力侵害什么权利
网络暴力侵犯的是公民人格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找法网提醒,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维权途径
网络暴力立案的标准是行为人利用网络实施暴力行为、存在捏造事实对他人名誉权进行诽谤等情节。遭到网络暴力可以在公安部门或者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应当做到:
1.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被侵权人应当及时保存证据,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对相关文字、图片、链接等进行保存,必要时及时去公证处公证。
2.向相关部门报案。为避免影响进一步扩大,被侵权人应及时要求网络服务平台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平台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举报平台有很多,比如:违法和不良信举报中心,。地方平台: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www.hbjbzx.gov.cn。
3.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账号,甚至还可能骗身边的亲朋好友。
4.委托律师维权。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网络暴力立案标准
网络暴力立案标准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暴力行为,捏造事实对他人名誉权进行诽谤的,情节严重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