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案子一般都是单位或多或少都要拿点钱来赔偿,但是这个仲裁案子代理单位,经过我们团队努力,仲裁委最终采纳我们意见,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案例中公司、人物均以化名、字母代替,事情是这样的: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C总因为跟我有过几次照面,时不时会来请教我,那一天,C总突然来找我,说我公司的两个员工把我公司告了,还让我赔钱,下午就要开庭。我看了下他拿来的仲裁申请书、证据和开庭通知,事情比较棘手,确实下午就要开庭。两个员工证据方面比较充分,明显是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而且他们也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经常这样恶意仲裁别的公司。但是我看着证据材料发现了一个重要细节,就问了C总,工作地点、工作场景是在哪里?C总就跟我说了非常重要的内容:那两个员工根本没在我这家公司上过班,是在我的另外一家公司上班,而且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都不同,两个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场景都在我另一家公司,跟我这家被仲裁单位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我让他提供了相关考勤记录,另一家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据用来佐证与被仲裁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最终,我们的代理意见被仲裁委采纳,驳回了两个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