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8:58分左右,天色已黑,本人去鄞州区萧皋西路111号爱其欧工厂拿滞留的快递,转弯过程中与路中间的凸起水泥墩碰撞,该位置没有任何警示标示,天黑根本看不到。随后我立刻报警,警察拍照保存了证据。因为当时天黑还下着雨,找不到这块是谁负责的,就离开了。 |
[恭喜,此贴已于2022-12-07 10:28:04 在鄞州区 被 杜未来 推荐,推荐理由:原创内容]
发表于 2022/12/03 03:10:36 来自 浙江宁波
热门发表于 2022/12/03 10:54:0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2/03 07:05:44 来自 浙江
开车时开小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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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3 11:34:14 来自 江苏泰州
这个如果是人在那里那让撞了,这么大路,还能开到那里去,开车开小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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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2 18:07:23 来自 浙江宁波
老百姓维权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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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2 18:50:1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2/02 20:14:48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2/03 08:45:49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2/03 05:39:33 来自 浙江宁波
如果原先路面没有凸起的,施工后路面凸起又没警示标志,那施工单位肯定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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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3 08:57:47 来自 浙江宁波
施工必须安放警示标志,围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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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3 09:30:34 来自 浙江宁波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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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3 09:38:56 来自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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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3 09:43:2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2/03 09:59:29 来自 浙江宁波
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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