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朋友分不清医院的性质,
我给你们表一表:
医疗机构根据其办医主体的不同,
主要分为公立医疗机构、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三类。
相应的,
其办医主体的审批部门也不同。
公立医疗机构由各级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审批,
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各级民政部门登记审批,
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各级市场监督部门登记审批。
(投诉渠道是:向登记审批部门投诉)
无论何种办医主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统一按照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的专业资质进行审批。
所有医疗机构都必须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通过执业验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
方可执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公立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
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例如:宁波市**医院、**县**医院均为公立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市、县等字样。
有遗漏,请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