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晚上6点多,我、儿子和老公在奉化溪口甬辉超市(原华联超市,旁边银凤广场)里的儿童游乐场里玩,我儿子开着一辆用脚走的小黄车,过来一小孩,抢我儿子的车,我儿子不肯,他打了我儿子一巴掌,然后用双手拼命的拉我儿子,想把我儿子从车里给拖出来,她妈妈在一旁边看手机,边看她儿子欺负我儿子,我见状,怕我儿子受伤,赶忙跑过去拉开这个小男孩,轻轻的手上碰了一下,她妈妈跑过来,就说我打她儿子,一直不停的骂我,我说我打你儿子那里啦,你儿子有哭吗?就是不停的骂我,打电话叫他老公来,一会儿功夫,她老公冲冲的跑进超市,拼性命的打了我一巴掌,瞬间脸就肿了起来,火辣辣的痛,眼镜也被他打飞掉啦,耳朵也嗡嗡的响,头也晕晕的,我老公见状,也想还手,我制止啦,那孩子的母亲说:你老公不还手,说明你老公没用。我当场就报警啦,等警察把我们带到溪口公安局,让我们在接待室里坐了大半个小时,我当时感觉头晕,想吐的感觉,我跟警察说我身体不舒服,想去医院,警察叫我先去看医生,然后再来警局,我去医院看了急诊外科,脸红肿配了点伤药,我跟医生说我耳朵嗡嗡的响,他叫我明天一定要去五官科看看耳朵。当晚10点多回到警局,做了笔录回家。第二天,我早上8点,我正在看五官科医生,耳朵里面充血,红肿,处理案件的警官打电话给我,说5日对方来跟我调解。5日那天一天我打了四个电话给办案民警都没人接,早上去了一趟公安分局,叫我晚上6点去,到了晚上6点多,我和老公、还有我爸直接去公安局啦,当时在值班大厅,我们要求秉公处理,要求处理案件的宋警官按正常程序走,宋警官就叫我们可以回去,当晚我们就回去了,等到6日,宋警官都没给我一个关于处理案件的时间,6日晚上我们又去了一趟警局,我说我在定居在杭州湾,明天就要回杭州湾啦,我这个案件,事件很清晰,案件很明了,又有超市的监控做证据。从3日拖到6日都没有给我一个结果或处理程序。我说如果不给我处理,我就向上级反映去,后来宋警官给我做了人脸识别笔录,说7天后会给我处理结果的。等到8日上班,宋警官打来电话说,对方要跟我来调解,叫我去警局,我说我在杭州湾,不方便,那他说可以电话调解。我说不调解啦,按正常程序走,我还是相信政府会秉公处理的。然后下午又给我打了个电话叫我调解,我说不调解啦,按正常程序走。到了8日晚上8点多,收到浙江公安的短信,处理结果为受理,编号为A3302835200002022105008,可在浙江公安网查询,接着就没下文了,到今天19号溪口公安分局都没有处理,也不拘留施暴者。施暴者还在外面逍遥法外。请问溪口公安分局, 公民的保护者,保护的是施暴者,恶人的权利;无视妇女弱小群体的合法权利的吗?一直等到19日,我打了电话去找接我案件的宋警官,他说案件移交给另外一个警官啦,晚上姚警官打电话给我,叫我星期五去调解,我说我不调解啦,按正常程序走,那他说,要我签调解不成功,我说可以委托他人代签吗?一定要我本人去,我定居在杭州湾,我儿子要上学,母亲刚动了手术,需要照顾,本人也要上班接送孩子,我想问溪口公安分局,对方就可以让我电话调解,而我签字一定要本人去,明知道我在杭州湾,5、6日跑了4趟公安局的时候怎么不说,一再强调按正常程序走,试问这种见人就打的案件可以从3日拖到19日。希望政府给我一个公道,对大庭广众欧打妇女的施暴者尽快依法办理。 |
来自: 掌上东论
发表于 2022/10/20 19:58:48 来自 浙江
你老公比较克制的! 不接受调解,让打人的关几天吧! 小孩打闹正常,大人不好好引导还大打出手真渣!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10/21 07:41:44 来自 浙江宁波
还手属于互殴,要拘留都拘留。没有还手属于他打你,可以拘留动手打人的吧。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10/21 07:26:31 来自 浙江宁波
直接向公安部举报中心投诉警察就好了。没有那么麻烦,拒绝调解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10/20 19:48:39 来自 浙江
本来也就是小事,能调解一下就算了,让对方陪理道歉,付些医疗费与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就好,,不调解也没啥用,但对方没任何陪偿也不行,可上诉 |
发表于 2022/10/20 21:13:51 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2/10/21 07:32:43 来自 浙江
在这里说没用,去民生一点通投诉吧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10/21 13:30:59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0/21 14:15:34 来自 浙江嘉兴
发表于 2022/10/21 14:57:45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0/21 15:17:3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0/21 16:04:21 来自 浙江宁波
如果是单方面的打,可以拘留了,警察和稀泥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10/21 16:39:25 来自 浙江宁波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