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签订了一个商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是3年,约定服务费总额是6万,一次性先付清,但后来协议上又补充改成了先付2万,剩余4万在合同签订后半年内付清。现在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因此没有支付剩余的4万,乙方在半年后停止了对甲方的服务。 |
发表于 2022/10/19 19:15:4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0/20 08:52:5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0/20 09:23:09 来自 浙江宁波
只要甲方所说的乙方服务不好没有实据且合同里没有体现,那甲方要么赔付这个30%款违约金,要么继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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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10:00:0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0/20 10:12:20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0/20 10:24:16 来自 浙江宁波
那合同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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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12:47:32 来自 浙江杭州
照合同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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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20:13:37 来自 浙江宁波
合同合法有效,就要按合同办。你觉得服务不好这个不是乙方违约的理由,有实据可以去起诉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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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1 10:17:20 来自 浙江宁波
合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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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1 11:47:13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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