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比夫定作为抗乙肝病毒治疗的“老四”,2006年国外获批,2007年国内上市。它和拉米夫定的安全性大致相当。在长期的临床试验中,总体而言替比夫定耐受性良好,大多数不良事件为轻度或中度。替比夫定作为妊娠B级药物,也用于妊娠期慢乙肝妇女的治疗。
替比夫定常见的不良事件包括肌酸激酶升高、恶心、腹泻、疲劳、肌痛和肌病。替比夫定单药治疗的患者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生率<1%、被诊断为肌病/肌炎(表现为肌肉无力<1%。在出现1-4级肌酸激酶升高患者中,分别有10%替比夫定治疗的和5%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发生了肌肉骨骼的不良事件。替比夫定治疗的患者因为肌酸激酶升高或者肌肉骨骼不良事件暂停或者停止替比夫定治疗大概有2%。
在使用替比夫定治疗乙肝的过程中要注意监测肌酸激酶水平,因为曾经发现在替比夫定治疗过程中有8-12%的患者发生肌酸激酶升高。替比夫定引起的肌酸激酶升高的原因可能与肌肉损害有关,但服用替比夫定发生肌酸激酶升高的患者大部分无自觉症状,经过休息后可以恢复,无需停药。如果在替比夫定治疗过程中出现肌肉酸痛,血中肌酸激酶水平上升到正常值上限5倍以上,应警惕肌炎,进行肌电图和肌肉病理学检查。一旦确诊为肌炎,应立即停用替比夫定,改为其他抗病毒药物继续治疗。另外在服用替比夫定期间应注意避免剧烈的体育运动,避免与一些可能有损肌肉损害的降血酯药同时服用。替比夫定不能与干扰素联合应用治疗慢乙肝患者。
在替比夫定治疗期间,有部分人出现丙氨酸转移酶反跳,即丙氨酸转移酶高于2倍基线水平。24周后,替比夫定组丙氨酸转移酶反跳发生率(2%)低于拉米夫定组(5%),因此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期间要定期、重点检测肝脏酶类变化。
另外,药物说明书提示以下不良反应基于上市后,临床应用中的自发性报告。因为这些不良反应是来自无法确定数量的人群的自愿报告,不可能确切估计其发生频率或确立与本品暴露的因果关系。如肌肉骨骼、结缔组织:横纹肌溶解;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减退;代谢和营养失调:乳酸性酸中毒等需要加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