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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涉案职权人违法违纪、违背事实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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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7 11:15:19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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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举报(精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涉案领导违法行为如下:一、违法滥用职权将原告的诉讼案强行撤诉!2016年5月13日原副院长刘莉、庭长周袁执法犯法、违背事实、滥用职权、胡作非为、将我方诉讼原告已交过费、开过庭的医疗损害诉讼案不依法即时对案件判决,竟然枉法强制裁定撤诉!【违法撤诉其中包括:1、诬陷原告申请了转程序!2、审限超期违法!3、未作出转程序裁定违法!4、未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5、转程序违法(事实并未转程序)6、补交费通知违法!7、伪造证据违法!】(详见:申诉状1—4、申诉状精简)
二、违法滥用职权滥用手铐!2016年11月18日上午,我方诉讼原告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的投诉大厅,法警大队长梅军违背事实、无事生非、挑起事端、干涉我方的诉讼案,当原告受害人与其辩驳时!竟然为了不让辨驳,违反法律、胡作非为、滥用职权、滥用手铐!损害原告!!【连其五六个人一拥而上把诉讼原告受害人强行推搡至小房间动用武力虐待、凌辱、头摁倒在地上使用手铐将受害人的双手竟然向后反背拷住!违法强行剥夺和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当时受害人精神受到急速刺激、曾导致几秒钟心脑驟停!双手腕被手铐夹伤、出血、并浮肿,双臂及腰被扭伤!详见当时拍摄的照片及室内监控!)】(详见:控告状1)
三、违法违背事实报假警诬陷受害人!2017年1月25日上午,我方诉讼原告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投诉大厅任何违法事都未做。然而,监察室主任代小敏竟然违法滥用职权、违背事实、报假警故意诬告陷害诉讼受害人扰乱工作秩序!(当时根本不存在、并无丁点扰乱工作秩序的做法!视频监控定能证实一切!!)法院涉案领导为了打击报复、为了诋毁原告投诉、申诉及控告!竟然到处造谣惑众、捏造事实、报假警故意诬陷原告扰乱工作秩序!利用并借派出所之手报复原告、妄图使原告受到治安处罚、达到其诬陷与处罚之目的!!这种违法违背事实的诬告陷害行为!是极其无耻的下流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被诬陷者名誉受到损害!更导致了人身损害及精神损害!!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第三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捏造事实、诬陷别人者,都是妄图掩盖自己的违法错误与过失!)(详见:控告状2)
四、违法违背事实伪造各种证据!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的涉案领导为了逃避追责、为了掩盖及推脱各类违法责任,竟然千方百计、三番五次、变本加利、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违法制作各种假证、篡改伪造各种证据!而且故意违法违背事实、无中生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胡作非为地诬陷损害诉讼受害方原告!!(详见:申诉状精简、申诉状2—4、控告状1—2)
五、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合肥市中级法院的涉案职权人主任刘和德、组长陶霞、庭长艾云,始终都在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注:原告的诉讼案2016年5月13日被庐阳区法院违背事实、滥用职权、胡作非为、枉法强制撤诉!以及之后原告在追究其违法撤诉的维权期间,区法院又接二连三的违法胡作非为、滥用职权、滥用手铐!又及违法违背事实、报假警诬陷诉讼受害人的事件!我方诉讼原告将下级法院做出的各类违法事件投诉、申诉、控告到其上级中院至今,然而中院的涉案职权人监察室主任刘和德、陶霞、立案庭长艾云,竟然违法违纪!始终都在违反法律不作为地拖延、推责、扯皮及不担当、不处理、不解决!(不接电话、不见人、不解决问题!)乱作为地袒护、包庇、姑息和敷衍、搪塞、推诿、糊弄人的行为推脱责任!【不解决投诉、申诉、控告的违法问题!竟然始终借口下级法院的一句:你们可以再重新起诉!(这两者完全是两个法律关系!)】违法作为地违反法律规定、不担责、不问责、不处置、不整改、不依法办事、不解决下级法院违法违纪、违背事实、滥用职权、胡作非为事件!充当保护伞!!】合肥市中级法院的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不解决下级法院的违法所作所为!拖来拖去、拖出矛盾、拖出更多违法事件!!(详见:中院不作为!)
以上五大项违法事件详细情况请见:申诉状精简、申诉状1-4、控告状1-2、中院不作为!
注:我方原告的医损案,法院开过庭后不判决,竟然故意找借口枉法强行撤诉!在被强行撤诉后,原告进行了维权投诉和申诉!然而,各级部门竟然都不作为、不予处理、不予解决!又被剥夺了维权的权益!!之后,原告在依法维权期间,法院又再次做出损害原告的违法行为!我方诉讼原告又被逼再次为此违法行为进行了投诉和控告!至今仍然全部都是石沉大海、渺无音讯、不了了之的不作为、不处理、不解决!又被再次剥夺了维护权益的机会!!法院违反法律、利用公权力、侵犯并剥夺公民依法维护权益机会!是对司法公然污渎!!
法院的职权人违法违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读职、枉法裁判!损害群众利益!!胡作非为、滥用职权、滥用手铐!损害群众利益!!违背事实、诬陷原告!损害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不担当责任、不履职尽责、不作为、久拖不决!损害群众益!!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给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造成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损害群众利益!!(法院涉案职权人、以及负有监督处置职责的公权力人的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应依法担当担责、解决问题、维护民利!!!
诉讼原告强烈要求:1、追究滥用职权、枉法错误、强行裁定撤诉的责任!2、给予故意胡作非为、滥用职权、滥用手铐者绳之以法!3、给予故意违背事实、报假警诬陷他人者绳之以法!4、给予为了推脱各类违法责任而多次违背事实、伪造证据者绳之以法!5、赔偿原告的诉讼案被枉法强行撤诉后、多次给诉讼受害方造成的人身损害、精神损害、以及各类经济损害!!
此致:
诉讼举报人:武星武杰武宁武艺武士武莉1875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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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7 14:39:20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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