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曝光多个餐馆因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千元。从2019年到2022年,至少三家餐馆因此事被罚。在池州一论坛上,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我在九华山山下开了一家小饭店,一间门面太小,没办法做起了外卖,谁知道开业一个多月就被举报‘拍黄瓜’。”
据该饭店负责人称,该店因此事被举报后被青阳市监局处以警告,但此后举报人继续向池州市监局举报,青阳县市监局依法对该店处以罚款5000元。该负责人怀疑自己遇到“职业打假人”,并称希望各位同行要注意,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并表示一个小饭店拍个黄瓜被罚5000元很心疼。 负责此次案件的喻姓执法人员表示,当时举报人称自己吃了不干净的饮食肚子不舒服,矛盾焦点就指向制作的黄瓜凉菜。“我们调查发现这个店是没有冷食许可。”据其介绍,接到举报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店做出了警告的处罚,但是举报人继续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还为此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当时就怎么处罚进行了充分讨论,因为这个情况(无许可制作凉菜)也不是一家、两家。” 饭店里若制售凉菜需要办什么证件?都有哪些要求?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回应,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但小型餐饮店经营许可范围没有冷食类经营项目的情况,可能因为验收环节达不到验收标准。比如,冷食类制售一般要求要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用于凉菜制作“专间”,还要具备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设施,专间内要有独立的空调,要有空气消毒设备等。 |
来自: 东论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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