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07/28 09:21:06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28 23:40:3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29 13:54:31 来自 浙江宁波
请依据消防法对车主进行处罚,否则包容就会变成纵容!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建议顶格处罚500块!同时大力宣传,免得他人有样学样! |
发表于 2022/07/28 22:16:05 来自 浙江杭州
初中一年级开始报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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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22/07/29 00:11:19 来自 浙江宁波
不能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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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07/29 05:20:20 来自 浙江宁波
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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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22/07/29 07:41:22 来自 浙江
这个事情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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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07/29 08:02:4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29 08:21:57 来自 中国
谢谢,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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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07/29 08:41:45 来自 浙江宁波
应该是孩子初一报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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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07/29 09:03:1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29 09:53:48 来自 浙江宁波
消防员叔叔还是比较人性化,没报警,选择自己想办法拖离违章停车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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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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