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
以下陈述句句事实,若有虚假愿负一切责任!
购房经过!
2019年11月经熟人张先生介绍
在利富置业鄞州区江山一品售楼处购1007房子,经办人是业务员是俞倩倩和经理徐某!
打款方式是开发商授权业务员俞倩倩收款!分二次汇318万
介绍人张也是同样方式打款!2020年已办证交房!
当年8月初交付房子时因不满开发商当初承诺而退房,
并在2020年9月28日收到开发商利富置业公司的退房款165万!
余款151万利富置业一直拖着未退!
后来因业务员俞推荐置换1611房子,
就把未退余款151万作为1611房子的首付款,
余款187万是2020年11月内在售楼处分三次刷卡和银行转帐给俞倩倩,
俞出具了开发商授权收款字条!有开发商公章,
还有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
最后于2021年5月8日网签备案!
本人三次去鄞州区住建局核实了网签合同,得到结论是网签真实有效,(有录音)
当时的售楼部经理史某也
打来过多次电话,全程参与我置换房子经过,知道1611房子已全款卖给我!
售楼部前一任经理徐某2次来我处,想退还私吞款10万被拒!
业务员跑路后开发商代表张某也打来过多次电话,协商解决方案,并且在派出所警官见证下承认业务员属于职务侵占!
但是开发商至今不交房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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