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进一步扩大。
(2)保护好现场,以便查明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分清双方的责任。保护现场最重要的方式就是不移动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及相关物品。
(3)对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存在争议,则不可撤离现场,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案,报案可通过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者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时要注意讲清报案人身份及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车型、车牌号码、事故起因、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以便主管部门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