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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06 21:34:18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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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些业主,真是的奇葩得很,让他参与小区事务,加入业委会吧,各种的推托,人家热心成立了,各种的喷,各种的找碴。真是奇葩。有这样业主的小区,就压根儿不应该有业委会,不应该有物业,当然社区也不应该管,就一句话:自生自灭。这才最符合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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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07 11:46:14 来自 浙江宁波
写好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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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07 11:47:2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07 11:51:18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07 11:52:59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07 12:22:11 来自 浙江宁波
偶然看到,忍不住说一下,不妥之处,大家指正。阿拉住过商住小区,也住过拆迁小区。。。感觉:所谓“业委会”纯属形同虚设——因为根本解决不了任何一个居民的实际问题。除非你是真正的“独关独塞”的别墅小区——那就另当别论。为什么?很简单——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领导的土地上:解决问题的是居委会!物业难道大于居委会吗???请大家回复——解答我的疑问。谢谢!
小产权房,
发表于 2022/07/07 15:40:3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07 15:47:0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07 17:08:37 来自 浙江宁波
你家设施,卫生,安全谁管的?大厦呢?如果这些应该政府管去,那小区也是。
发表于 2022/07/07 18:50:46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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