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69岁老母亲5月28号在江北宁静家园核酸点做核酸时,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当(当天下雨),地面放了塑料块,老母亲踩在塑料块上打滑,导致我母亲摔倒骨折,在第六医院住院八天,手臂上动手术加了钢板,在此期间多次和洪塘街道沟通,要求承担我母亲的医疗自费部分,街道说是公益项目,如要赔偿(本人没有要求赔偿,只是想报销自费部分的医疗费),可提出法律诉讼,母亲这么大年纪了,暂且不说身体上要承受长时间的疼痛,就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这个手臂已不可能恢复如初了,本人想请教东论各位大神,我老母亲此情况,可以要求政府部门报销医疗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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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04 20:17:09 来自 浙江宁波
要求政府赔偿太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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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04 21:26:4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7/05 16:34:16 来自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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